一、国家简介
【概况】全称缅甸联邦共和国,面积67.6万平方公里,位于中南半岛西部。东北与中国毗邻,西北与印度、孟加拉国相接,东南与老挝、泰国交界,西南濒临孟加拉湾和安达曼海。海岸线长3200公里。首都内比都。人口5417万(2022年),共有135个民族,缅族约占总人口的65%,华人华侨约250万。全国85%以上的人信奉佛教,约8%的人信奉伊斯兰教。各少数民族均有自己的语言,其中克钦、克伦、掸和孟等民族有文字。属热带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27℃。
【政治】1988年9月,缅甸军队接管国家政权,宣布废除一党制,实行多党民主制。2011年1月,缅甸联邦议会召开首次会议,正式将国名改为“缅甸联邦共和国”,启用新的国旗和国徽。2018年3月,温敏当选新任总统。2020年11月,缅甸举行新一轮全国大选。2021年2月,缅国防军接管政权,成立国家管理委员会,8月成立看守政府。
【经济】缅自然条件优越,资源丰富。1948年独立后到1962年实行市场经济,1962年到1988年实行计划经济,1988年后实行市场经济。缅是传统农业国,农业是国民经济基础农业产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约23%,占出口总值25%,农业人口占全国人口约56%。主要农作物有水稻、小麦、玉米、花生、芝麻、棉花、豆类、甘蔗、油棕、烟草、黄麻等。工业产值约占国民生产总值36%,主要包括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纺织、碾米、造纸、化肥、制药等。缅经济技术落后,基础设施薄弱,长期受西方国家经济制裁,属于世界上最不发达国家之一。2022年,缅甸国内生产总值593.6亿美元,经济增长率3%。货币为缅币。
【外交】缅奉行“不结盟、积极、独立”的外交政策,按照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处理国与国之间关系。不依附任何大国和大国集团,在国际关系中保持中立,不允许外国在缅甸驻军,不侵犯别国,不干涉他国内政,不对国际和地区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是“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共同倡导者之一。1997年缅甸加入东盟后,与东盟及周边国家关系有较大发展。截至2019年7月,已与123个国家建立了外交关系。
【与我关系】中缅两国是山水相连的友好邻邦,两国人民之间的传统友谊源远流长。自古以来,两国人民就以“胞波”(兄弟)相称。两国于1950年6月正式建交。20世纪50年代,中、缅、印(度)三国共同倡导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1960年两国签订边界条约,圆满解决了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2011年5月,中缅建立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2020年1月,习近平主席同缅领导人宣布构建中缅命运共同体。
二、应急管理情况
(一)自然灾害情况
缅甸是亚洲最易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五个重点国家之一,极易受到洪水、干旱、地震、飓风、森林火灾、气旋、滑坡和周期性干旱等自然灾害以及传染病爆发的影响。在2019年全球气候风险指数中,缅在过去20年受气候变化影响最严重的184个国家中排名第三。在过去10年中,缅受到两次大地震、三次严重气旋、多次洪水和其他较小规模灾害的影响。2015-2016年,厄尔尼诺现象严重影响了缅甸。
(二)灾害管理体制机制
缅灾害管理最高领导机构是国家灾害管理委员会,社会福利和救济安置部灾害管理局是灾害管理的核心机构,武装部队(陆军、海军和空军)是灾害应对的主要响应力量。灾害管理机构还包括省/邦、自治区、直辖市、县和区/乡镇各级灾害管理机构、次国家级灾害管理委员会、减灾工作组、联合国缅甸人道主义国家小组,共同提供灾害管理和人道主义援助服务。
国家灾害管理委员会。2016年设立,由28位成员组成,包括省/邦代表以及社会福利和救济安置部部长、内政部部长等。下设12个工作委员会和一个咨询委员会,直接向副总统报告工作,通过协调和实施灾害管理行动为委员会提供支持。
次国家级灾害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家灾害管理法》设立,负责管理应急响应行动,在省/邦、自治区、直辖市、县和区/乡镇各级均有设立相应级别的灾害管理委员会。
社会福利与救济安置部。该部内设社会福利司、灾害管理司和康复司,社会福利司主要提供社会福利及社会保障服务,协调儿童保护、青年发展、老年护理和性别平等问题;灾害管理司负责灾害管理周期的各个阶段,为受自然和人为灾害影响的受灾人员提供紧急救济,采取防灾措施,减少生命和财产损失;康复司负责协助在灾害和社会性事件中受到伤害的人群包括残疾人、老年人、被贩运受害者、吸毒者国内流离失所者和移民的保护、康复和发展。
紧急行动中心。由社会福利和救济安置部设立,其职能包括:监测/观察与天气有关的信息和预警、开展灾害研究为各类灾害制定应对预案、与地方/国际组织交换天气信息记录、分发和协调灾害信息,以及在紧急情况下持续且及时报告受灾地区消息。
缅甸减灾工作组。成立于2008年,初始目标是为“纳尔吉斯”气旋灾后恢复和重建工作提供支持,现已成为减灾工作伙伴之间信息共享与协调平台。减灾工作组由11位成员机构组成的指导委员会领导工作,包括三个联合国机构、三个国际组织、三个地方非政府组织、缅甸红十字会和一家专业机构。减灾工作组主席由指导委员会成员机构轮值担任.灾害管理司司长是减灾工作组的名誉主席,同时担任国家灾害管理工作委员会秘书长。
各级气象和水文局是缅甸灾害监测预警主要机构。主要职责是向上级主管部门、地方政府以及减灾机构、媒体、国际组织、国内非政府组织和公众进行灾害早期预警。2017年初,日本资助缅甸4000万美元在仰光、曼德勒和皎漂建立3个气象雷达站,在2017年前在全国建立30个自动气象观测站。预警系统通过电话或传真将气象和水文局与每个省、邦、城镇和区一级联系起来。乡镇到村一级主要通过电话或派官员前往传达,村一级使用公共喇叭广播。有条件的地区可通过电台或电视广播进行预警。缅社会福利和救济安置部支持适用于安卓和苹果系统的“灾难警报通知”应用程序。此外气象和水文局专门组织季风论坛,加强与农业、水资源、卫生和灾害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联系。此外,灾害管理局正在与气象和水文局、行政事务局和日本国际协力机构合作实施端到端预警系统项目,力争提高政府和社会灾害防治能力。
(三)政策法规和战略规划
《缅甸联邦共和国宪法》规定,当联邦内发生灾难时,国防部门应提供援助。缅与灾害有关的法律和政策大多只适用于自然灾害,而不适用武装冲突。
《国家灾害管理法(2013年)》是指导缅灾害管理的主要国家法律,于2013年7月实施,规定了缅灾害管理机构职责,包括请求武装部队协助开展搜救行动,与外国及区域和国际机构的合作和联络方法。
《自然灾害管理令》于2009年1月由缅自然灾害管理常务理事会发布,2011年更新,用来界定中央政府部门在灾害管理中的作用和职责。它发布于“纳尔吉斯”热带风暴后,反思了“纳尔吉斯”气旋灾害应对工作的经验教训,包括政府机构在未来的灾害中应采取的行动。此外还指导建立委员会和协调机制,以便及时应对灾害。
《缅甸减灾行动计划》为多个部门协同合作减灾提供了框架,于2012年发布,确定了需要致力于履行政府对《兵库行动框架》和《缅甸灾害评估和应对计划》的承诺的项目.并努力将《缅甸减灾行动计划》纳入国家发展框架。
(四)应急响应
武装部队是缅主要灾害救援力量,其核心职能包括搜救运输、后勤、人道主义援助、救济和恢复以及安全保障。目前,缅甸有161支搜救队,配备了海军舰艇、运输机和直升机,可随时部署到受灾地区。
(五)安全生产
劳工部。内设部长办公室、劳工司、社会保障司、车间及劳动法监察司、劳动关系司,主要职责有:建立良好的政府、雇主和雇员三方关系,营造和平稳定的工作环境;执行劳动法,将福利纳入劳动法;促进职业安全,减少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加强国内外体面工作,确保安全移民;开展技能培训,提升劳动力的竞争力;实施社会保障计划,为参保劳动者提供社会保护和医疗保健;按照劳动法规定解决劳动争议;开展劳动事务研究,收集、整理劳动力市场信息;国际和地区劳工事务合作。
三、与我应急管理合作
我部积极推动与缅甸社会福利和救济安置部商签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响应领域的合作谅解备忘录,目前双方已基本达成一致,可适时签署。
自2021年12月以来,我部通过外交渠道推动与缅方加强边境地区森林火灾防治合作。今年3月中旬,我部向缅方主动打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缅甸联邦共和国政府关于边境地区森林火灾联防协定》(中方草案),缅方于今年6月22日书面答复同意签署并表示:缅已成立缅中两国中央政府层面预防森林火灾联合工作委员会,由3名联邦部长牵头,包括相关部委和地方政府高官等16名委员;并成立协助该委员会的技术支持工作组,由相关部委代表及克钦邦和掸邦地方政府成员组成;缅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部希在签署协定前,中方能为其提供技术合作、灭火车辆设备、灭火管理培训、举办讲习班和试点项目等技术支持和援助。8月10日,双方以视频方式共同举办中缅边境地区森林火灾联防合作工作会。目前,双方正在筹建司局级联合工作组,中方工作组已组建完成。
中缅在地震领域合作较多,2009年12月中国地震局在缅甸建设的2个地震观测台顺利验收,为提高缅甸防震减灾能力做出贡献。
缅甸派代表参加了2023年2月举办的“一带一路”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国际合作机制协调人会议。缅社会福利与救济安置部和劳工部均加入合作机制。